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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政治犯」這個詞有個很奇怪的註腳,就是不涉及暴力行為。曼德拉、劉曉波、昂山素姬、陳菊等光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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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政治犯」這個詞有個很奇怪的註腳,就是不涉及暴力行為。曼德拉、劉曉波、昂山素姬、陳菊等光環乃大,皆因他們選擇了和平方式表達異見卻遭受政權不合理施罰,產生公義等候彌償的效果。抗爭者因此一直奇怪地自限:「我們一定要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,否則政治運動就會失敗。」

孫中山搲搲後腦囟:「我從日本走私的軍火怎麼還未運到?」

惜身的大學生適合製作示威橫額繞過政府總部一圈就完成任務,捨身的革命分子想締造的正是一個「舉舉標語就可滿足政治需要」的社會。選擇和平還是暴力,先決談到的不是道德與否,而是果效問題。如果我和平可以達到目的,我何解要暴力行事?如果我暴力也無補於事,我何不選擇和平?

香港泛民黃絲那一類和平主義者,主張我和平所以我道德我勝利,不顧一切非議暴力,卻遺忘了和平示威的歷史其實只有百年多些,和平示威的根基不是道德,而是果效。換句話說,和平示威本質是功利的,沒有果效的和平示威是廢的。

始作俑者就是印度聖雄甘地,全世界都認定了他全靠非暴力不抵抗運動成功在大英手上討回印度,但人們不了解,甘地這樣做並非他大愛,而是經過他精密的政治計算。邱吉爾評他為「反動的中殿學院律師,擺出一種在東方世界廣為熟悉的苦行僧姿態」。甘地厲害的地方是成功利用這種姿態,博取西方文明社會聲援,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。

他跟托爾斯泰的書信來往中,亦不諱言這套和平教義的由來:「社會一直被『力量法則』支配,誰力量較大誰就支配一切,政府能支配社會皆因它有龐大的軍隊和警察,民眾單靠力量不能對抗他們。所以我要發明一套方式凌駕力量法則,叫政府有軍隊警察都得物無所用。」甘地徹底放棄力量,是為了將殖民者的暴力報廢,歷史證明他成功了,自此和平示威就成為了全世界的楷模。

然而很少人知道,印度還有另一個人民英雄叫納圖拉姆·戈德森(Nathuram Godse),他在1948年刺殺甘地。他的一篇演說清楚交代了和平的代價:「甘地的非暴力學說,將手無寸鐵的印度教徒置於敵人的魔爪之中。今天,印度難民正忍饑挨餓,奄奄一息,然而甘地卻維護穆斯林壓迫者。印度婦女寧願焚身自殉也不願遭人奸汚,然而甘地卻聲稱:『受害者乃勝利者。』受害者中可能有我的母親!我們的祖國已經被肢解,成群的禿鷲正在撕吞她的軀體。光天化日之下,印度婦女慘遭蹂躪。但是,面對上述暴行,國大黨的懦夫們居然無動於衷。這種局面持續到何時才能結束?我們究竟能忍耐到何年何月?」

選擇和平還是暴力,是功利的,要看對手,與綿羊敵者和平勝,與禿鷲敵者和平敗,1946年8月16日,印穆大廝殺在短短24小時造成5000人死20000人傷,印巴分治總體死亡數字足足有100萬。

在這種時候,甘地合十走出來,還想對大家說:「不要暴力,受害者乃勝利者。」

戈德森衝前,朝他的心口連開數槍,阻止他上台繼續為害百姓。之後,世界只同情甘地,而不諒解戈德森的苦心。直至今日,各地難民湧入歐洲,百姓苦不堪言,政黨仍緊遵甘地教誨,百年前的孽才開始報應在他們身上。

梁天琦暴動罪成判囚六年,很多人同情他,卻鮮有公道評價。那些聲援者其實沒有反對他判囚,只是反對他判太重。「我支持梁天琦,但我反對暴力。」可惜連梁天琦自己也這麼認為,當庭承認不應該勇武。但他應要悔恨的不是暴力本身,而應悔過自己怎麼帶領民眾浪費力量,給予政權話柄一網打盡。一個戈德森的信徒變成一個甘地的信徒,可悲而不可笑。

如果你看不懂上述的脈絡,請細味這一句:

我支持和平,但只限於功利;
我支持暴力,但只限於合理。

作者

#作者 #和平 #暴力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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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我來說,文章,就是存在的探測器,揭示無知的布幕下的璀璨,讓讀者的知性更廣,感性更深,理性更明。
作者,1989年生於香港,著有小說《地球另一端》及《捉姦》。 writerhk@Patreon WriterHK@Parler WriterHK@gab 作者@MeW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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